各院(系),各部、处(室),幸福校区管委会,草堂校区管委会:
根据国家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我校实际工作的需要,经学校研究,决定成立“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发展中心”,其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设置情况如下:
一、 主要职责
(一)负责统筹制订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,帮助教师制订和落实个人专业发展规划。
(二)负责指导青年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,评估优秀教师个人发展规划,促进人才脱颖而出。
(三)负责对教师开展师德培训,落实岗前培训制度,采取多渠道、分类别的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实践和创新能力。
(四)负责建立网络资源平台,形成共建共享机制,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、教学能力提供条件与帮助。
(五)负责推进教师教学研讨机制的建设和创新,组织教学专题研讨和教学观摩咨询活动,开展教学发展专项研究。
(六)面向学校全体教师提供个人发展的咨询、诊断与建议,开展教师的学术潜力、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个性化指导等。
二、机构设置及编制
学校成立教师发展委员会,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副校长担任,委员由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研究生院、校工会、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。
教师发展委员会下设教师发展中心,中心设主任(正处级)1名,副主任(副处级)2名,秘书(科级)1名,科员2名。
西安建筑科技大学
2013年11月25日